2017年度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资格认证已经开始,赶紧来看看,2017年的认证有哪些要点吧!
认证对象
★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享受企业退休(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包括由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发放生活费待遇人员)。
★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享受原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人员。
★享受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供养直系亲属、精减职工(含部分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
★享受宁波社区综合补贴的省部属企业退休、回甬定居人员。
★享受由各区、县(市)确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认证时间安排
在本地居住的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统一在4月至6月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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