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利益
养老保险金:
您可以选择每年或者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若选择年领方式,从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领取1次“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结束,并保证领取20年。
首年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10%确定,每领取3次递增保险金额的0.6%。
若选择月领方式,从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每月到达保单生效日在该月对应日被保险人仍生存,领取1次“养老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结束,并保证领取20年。
每月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按该保单年度年领“养老保险金”的9%确定。
在保证领取期内,被保险人身故,一次性领取20年保证领取期内保证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领取金额两者的差额,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您未选择“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则以年领方式办理。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按照保险金额领取“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保险金额及所交保险费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及现金价值均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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