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资料:
刘先生,30岁,年收入12万元。2008年,刘先生投保了某保险公司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10年缴费,每年交费约1.6万元。从60岁保单周年日时起,每年领取一次养老保险金,初始养老保险金额为每年1万元,以后每3年按保险金额的0.6%递增,一直到100岁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保单周年日可获得10万元的祝寿金。另外还可享有不确定的或有红利分配。
如果被保险人于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按所交保费与10万元之和与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的较大者领取身故保险金。
律师点评:
在商业养老保险的营销过程中,有人作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比喻:如果想退休后吃青菜,依靠社保就可以了;如果还想着吃肉,就得靠商业养老保险了。“商业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这似乎成了市场各界人士的共识。可是,在仔细考察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以及不同收入人群的保险或理财需求时,笔者不禁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商业养老保险真的是投保人确保无忧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吗?抑或到底我们谁更需要商业养老保险呢?
首先,根据不同收入人群的经济状况和现实需求,中等收入者似乎应该是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最合适的人群。
很显然,由于经济状况的制约,商业养老保险甚至所有保险产品对于低收入者来说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奢望;而商业养老保险漫长的领取年限和有限的领取金额,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讲,也只不过是无足轻重的锦上添花而已,根本不符合他们的现实需求。因此,对于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又有现实需求的中等收入人群来讲,商业养老保险似乎应该是最适合他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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