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 | 养老年金 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时仍生存,按规定给付养老年金 | 领取方式为一次性领取 | 养老年金=按保险单载明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 | |
领取方式为年领和月领 | 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 | 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年金 | ||
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满十年后仍生存 | 继续领取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 |||
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 | 所交保险费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
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 本公司按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
张先生,男,30岁,购买国寿个人养老保险(分红型),选择20年期交,每年交纳保费2000元,20年共交纳40000元,约定60周岁开始以年金方式领取养老金。
保单利益:60岁后张先生每年从保险公司领取3740,保证领取10年,若张先生70岁后仍健在,则可以继续以每年3740元的金额领取养老年金,直至身故。以张先生存到80周岁为例,共领取养老金74800元;此外,张先生还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自投保开始至60周岁的累积生息红利,实现额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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