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分红型养老险 > 正文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不少投保者都觉得现在的保险条款都晦涩难懂,看不明白内容,导致一些误解。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保险公司,旗下的养老险条款是怎样的呢?会不会也是让投资者难以读懂?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第十三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领取日,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