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传言已久的变额年金试点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5月10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正式推动变额年金保险试点。同时,保监会也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厦门5个城市列为销售变额年金产品的试点城市。
不过,对于消费者而言,集合了投连险和年金险两种产品功能的变额年金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产品,似乎仍是一个谜。
“我们不能现在公布具体的产品形态,不过我们早已经把产品上报保监会,预计产品很快会获得批复。”5月11日,上海一家全程参与变额年金研发的合资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据了解,目前已经确定参与变额年金试点以及上报相关产品的保险公司包括金盛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信诚人寿以及华泰人寿四家,其他如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光大永明人寿、平安人寿等并未有确切的产品上报消息传出。
五城市试点销售
“与投连险相比,具有保底利益;与其他年金产品相比,具备更高收益空间。集两种产品优点于一身的变额年金,在给投保人带来更多养老保障的同时,也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介绍何为变额年金时,身为北美精算师的梁先生告诉记者。
5月11日,记者采访了多家保险公司的管理层,他们均表示,在没有相关公司推出具体的产品前,一般人对于变额年金的理解会比较吃力,就像当初推出投连险一样,如何将保费在各种不同的账户之间进行转换,一直以来都是投保人面临的最大难题。变额年金能够给客户提供保证收益,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却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一旦投资亏损容易发生投保人退保事件。
基于此,在通知中,保监会对于试点的保险公司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必须经营投连险满三年且最近一年内无受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最近两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处于充足Ⅱ类;同时已经建立了支持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模式的信息系统,每个符合条件的公司只能试点1个产品。
保监会也拟对变额年金的试点采取区域限制方式,目前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市,在销售总量上,试点保险公司试点额度不得超过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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