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额年金的重要意义
首先,可以填补个人养老保险市场的一个空白。从风险和收益的角度分析,投连险的风险较高,收益保障不足,而万能险和分红险则存在收益回报低的问题。变额年金的附加保障条款使得它的产品定位在这两者之间,为投保者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
其次,变额年金产品通常都有一个投资账户。账户中会包含较大比例的权益类资产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也会配置一定比例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流动性资产来保证投保者的基本收益。对于投保者来说,既可以搭上资本市场走牛时的“顺风车”,也可以规避市场在大幅下降时的资产缩水。
再次,顾名思义,变额年金产品在给付时额度并不固定,这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通货膨胀带给投保者的压力。因此,变额年金基本可以解决我国个人养老保险市场所面临的几个问题,可以有效地推动个人养老市场的发展。
存在的问题
当然,由于我国的变额年金才刚刚起步,目前市场上仅有一两款变额年金的产品,因此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产品形式需要多样化。根据保监会出台的暂行办法,即将推出的变额年金产品包括:最低身故保证(GMDB)、最低满期收益保证(GMMB)、最低年金给付保证(GMIB)和最低累积利益保证(GMAB)。这留给保险公司一个相对宽松的产品设计空间。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推出一种或是几种组合型的变额年金产品。投保人也可以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但是,如果各个保险公司都采用相同的产品,最终市场还是会走回到产品单一、乏人问津的局面。政府应该从审批的角度,适当鼓励开发不同险种的产品,以丰富变额年金市场。
第二,对保险公司投资能力的考验。从目前形势来看,一些大型的中资寿险公司都持谨慎的态度,而外资寿险公司由于母公司在变额年金方面有一定经验,加之需要尽快抢占市场份额,所以普遍对这一新产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金盛人寿已经在6月底推出了首款附加最低满期收益保证的变额年金,中美联泰大都会的首只变额年金产品也已经获批,华泰人寿和信诚人寿等公司也开始了对变额年金产品的研发。由于变额年金规定了最低保障,对资产管理能力的要求较高。如果公司投资能力不足或是资本市场形势不理想,变额年金产品将给保险公司带来额外的风险。为了保持变额年金市场的长期持续,需要各家保险公司在推出产品时谨慎考虑自身对风险控制的能力。
第三,投资渠道不足的问题。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很多金融衍生品都在试点或尚未推出。变额年金的个人账户在投资方式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管理风险。
第四,保障的额度是否充足。作为对个人养老市场的补充,变额年金的保险期间也较长。在产品设计时的保障额度也将面临一定的通胀和投资风险。这要求产品设计部门在考虑自身投资能力的同时,也要提高产品对投保人的吸引力。
总体来说,变额年金产品的出现,不仅丰富了投资型保险的市场,也为个人养老保险市场的多样化开了一个好头,起到了一定的改善和冲击的作用。虽然目前市场上的变额年金产品还很少,投保者也才刚刚接触这一个概念,但是从欧美市场的经验来看,变额年金的前景是美好的。我们希望变额年金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的个人养老保险的发展,使其成为老百姓退休后真正的第三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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