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退休后可选择一次或分次领取其个人账户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一)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的全部积累额。
(二)分次领取的办法:
1、前5年逐月按1/60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七万元以内)
2、前10年逐月按1/120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
3、前15年逐月按1/180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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