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标准人寿运作年金资金一般有两个投资方向,政府债和企业债,其中以政府债居多,因此没有受到大的影响。截至9月末,标准人寿资本盈余水平较法定要求高出34亿英镑。
中英年金模式对比
《21世纪》:英国的年金模式对中国有何借鉴?
John:英国的年金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有两种运转方式,一种是建立在信托基础上的计划,称为信托模式;另一种是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计划,称为合约模式。
信托模式是比较传统的方式,因为当年员工和企业的关系相对稳定,而现在很少人能在一家企业从一而终,所以以保险合同为基础的新型体制不断壮大。中国也将面临这种趋势。
在英国,90%以上的补充养老保险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公司采用一种开放的设计和投资机制。例如,投资者买了我们公司的企业年金后,投资不一定由我们完成,而是可以向不同的外部投资机构——基金、证券、银行等——开放,我们只是给他做一个整体的投资安排,有点像受托人。
《21世纪》:哪种机制在危机下的风险暴露度更大?
John:我个人认为信托模式的风险更大。在英国这两种模式是不同的监管部门在管,通常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更加严格。保险公司有严格的内外部审计,投资策略也相对严谨。而信托模式,特别是小的信托计划,经常在流程上有一定风险。
此外,即便保险公司倒闭,英国的保险保障基金会保证投保人90%的利益不受损失。而很多案例表明,如果是信托制的,很多投保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21世纪》:英国对年金的监管有几个部门?分别扮演什么角色?
John:英国共有四个监管机构管企业年金,一个是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税收政策;其次是劳工和养老保障部门,负责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三个是金融服务监管部,对银行、证券、保险等进行混业经营的监管。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