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从产品形态到技术支持,都没有障碍,现在等待的就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相关税优文件的下发,应该会很快下来。”10月11日,上海一家商业养老险公司的高管向本报记者透露。
从三年前就开始酝酿的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多年来一直只闻雷声不见下雨,而关键一步则是卡在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不放开对该保险的税收优惠。但上海各家参与试点的商业保险公司却都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国庆假期刚结束,本报记者从多家养老险公司获悉,个人税延型养老险很可能将在本月开闸,有养老险公司甚至已经“预热路演”。
就在今年7月15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下半年继续推进上海、厦门两地的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开展企业年金及养老保障委托管理等业务。有保险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下半年时间已经过半,且个税起征点已经在今年9月1日起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10月份正式启动试点个人税延型养老险,应是最佳时机。
来自前述养老险公司的高管还透露,个人税延型养老险将在上海和厦门两个城市同时试点,而且试点的时间可能并不会像此前那样先试行两三年之后再向全国推广,如果试行得好,明年就会向全国推广。
个税优惠可再提600元
一个可以肯定的细节是,上海也已确定的个人税延型养老险产品的保费税收优惠为600元。
“从今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从原先的2000元上调至3500元,个人通过企业购买该产品,还将享受600元的税收优惠,这意味着在上海和厦门两地,个人在现阶段可享受4100元的税收优惠。”10月12日,一位保险市场分析人士如是指出。
不过,在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韩晓琴看来,如果上述消息在本月被证实,对于个人和保险公司都是利好,对于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体系也是有益的补充,但是个人购买税延型养老险产品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并不意味着这部分保费永远不缴税。
“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是借鉴美国401K养老金制度,以及欧美国家先进养老金管理体系研发出的一种新模式,与传统养老保险不同,这部分保费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列支保费,个人所得税累计至领取时再行缴纳。”韩晓琴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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