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庭统筹保险规划
国家医疗、养老等一系列制度改革,人们保险意识增加,我想应该有一个全家的保险规划,即要考虑保费支出的承受能力,又要对家庭不同成员做出重点保障。
我爱人在机关工作,我在银行工作,有着相对不错的收入和基本保障。1998年我为全家每人购买了两份中国人寿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每份保单的保险金额10万元,20年缴费期。在缴费期内遭遇重疾和意外伤害时,可免缴后续保险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及疾病伤害残疾或身故,保险公司按保单所载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这种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双重保险保障,使我的心里像吃了定心丸一样舒坦。
随着我和爱人的工资收入逐年提高,2000年我们每人又追加了一份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保险”,目的是遇有重大疾病时给孩子减轻负担。但同样的缴费期和保险保障,两年后所缴保费却翻了一番。这件事让我体会到买保险还是越早越好。从2003开始我和爱人每年购买两份意外伤害险,每份保险金额8.4万元,含意外伤害身故4万元,意外伤害残疾4万元,意外伤害治疗4000元。
现在我们正考虑将家财险也纳入规划统筹考虑。住房上午我们最大的私有财产,有必要每年拿出一点钱,购买家财险,以保证家庭财产的安全。
专家点评
杜先生的投保意识非常强,总体来说保险规划很好,购买的险种类型和额度都比较合适。保险规划覆盖了人生的各种风险,比如意外、疾病及养老等风险。特别是全家人的重疾险都做得非常好。
给女儿买的养老保险看起来不错,但现在买却是不明智的选择。保险应遵循“先大人,后小孩”的顺序,先把大人的保险在能力范围内尽量买全。仔细分析这份保险计划,其实还可以做得更好。一是现在女儿23岁,应该增加意外保险;而是虽然杜先生和她爱人每人的意外身故额度达到38万元,但意外保险还可以根据残疾程度的不同,按照保额的百分比进行理赔,而38万元中的8万元才是真正的意外保险,所以如果发生三级伤残,那么30万元的理赔金是不能赔付,只能赔付8万元的50%,即4万元,所以每人还需要增加30万元保额以上的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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