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懿敏:推广补充养老保险,应以企业年金为平台。中国效仿美国401(k)体系建立起了本土的企业年金体系,其特点是自愿建立,以就业为基础、由私营机构管理、由政府监管的缴费确定型(DC)的养老金。
我认为,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相对缓慢,甚至令人失望。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中,有5.36%的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到了2007年,这一比例降到了4.61%。2007年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519亿元,只占我国养老金体系10%左右。
政府和服务提供商都在十分积极地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但还有很多头绪不清。2006年底,大约有24万个企业的1000万名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总资产为910亿元。但是,其中绝大多数资产并不是按照企业年金条例的规定管理的,而是由三类不同的管理机构管理。这些存量补充养老储蓄计划只有在建立了符合企业年金条例规定的管理模式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还有许多以其他方式管理的私营企业职工的补充养老储蓄——包括由不同机构管理的资产,保险合同或一些公司或有资产支持或无资产支持的账面储备。尚不明确是否所有诸如此类的退休金计划都应纳入企业年金法规管辖之内。
记者:造成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扭转这一态势?
冼懿敏:主要原因有启动成本高,设立和审批程序复杂(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信托法的概念与中国法律体系的不协调;缺乏清晰的对雇主和雇员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的投资范围造成可投资产品单一,限制了投资回报等。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外部原因,如保险业在保监会的支持下,推出了灵活创新的产品,包括一些待遇确定型产品(DB),它们也是补充养老金市场份额的有力竞争者。另外,一些建立补充养老计划或养老储蓄计划的私营部门的雇主,对企业年金持怀疑态度,将其养老金负债只记为账面储备,期望在企业年金制度能够提供对其有利的条件时,再转为企业年金,这也将进一步推迟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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