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公司相关规定,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单必须经由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否则保单无效。也就是说,即使丈夫想给李芳一个“惊喜”,也要事先得到她的同意,不然保单的效力可能存在问题。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规避道德风险,保险人有理由让保单的被保险人知晓自己的保障情况,以及投保人、受益人的身份。
面对这样的保单,在理赔还未发生前及时更正还是来得及的。只要被保险人拿着保单原件、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带上个人的身份证件等,向保险公司如实报告、说明情况,就可以在保险公司进行签字变更了,而且不需要承担什么费用。
此外,若在投保时,把年龄搞错了(通常因为虚岁实岁的问题)理赔时可能会受些影响,因为不少险种的保费是根据年龄计算得到的,年龄的误报可能导致保费有差价。另一方面,如果年龄不符合保险公司规定,超出了上下限标准,可能无法投保。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若发现真实年龄与保单填写时的年龄有出入,严重时可以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解除合同。
为此,年龄误报的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更改申请,重新填写真实年龄。如果年龄在投保标准以外,无法承保,那么投保人可以即刻停止缴纳保费,并从保险公司那里退回已经缴纳的部分保费;如果年龄符合投保要求,只是保费计算有所出入,那么保险公司会采用“多退少补”的原则,增收或是返还投保人保费。如此一来,保单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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