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初始费用
首先是初始费用。对于分红险来说,特别是期缴型产品,由于其缴费期限较长,通常要分5-10年甚至20年来缴费,因此在最初几年缴费中有一部分是作为“初始费用”被扣除而不会计入保险现金价值。
因为保险公司销售一份保单会产生多项费用,包括代理人佣金、管理费用等,这些费用通常都会在投保后的前三年或前五年来提取,通过收取的保险费用来进行支付。
限制资金流动性
另一方面是流动性问题。由于上述初始费用的存在,分红险产品,提前支取投保人必须承担损失。一般来说,分红险保单要持有7-8年以上现金价值才能抵消保费,如果投保2、3年后就需要提取,则所能获得的保单现金价值肯定小于所缴保费,最高可能要损失50%的本金。因此投保期缴分红险一定要考虑到资金流动性的问题,对于短期需要现金周转的市民来说,最好不要投保过多分红险。
提醒:宣传分红并不等于实际分红
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外,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者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因此,市民无法在购买分红险产品之前知晓该款产品的分红水平。保险公司产品宣传页上提供的都是演示利率,实际分红水平只有投保后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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