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林女士,32岁,经理,月均收入30000元,年缴保费:100000元
林女士,32岁,为自己投保了福禄鑫尊,选择5年交,年交保费100000元,55周岁领取祝寿金,基本保险金额38600元,合计交费:100000元/年*5年=500000元
保险利益:
一、生存金:
祝寿金领取前(55岁前):
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额的15%,以后每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增加,最高为基本保险金额的30%。
第1个三年(35岁)领取生存金5790元;
第2个三年(38岁)领取生存金6948;
第3个三年(41岁)领取生存金8106;
第4个三年(44岁)领取生存金9264;
第5个三年(47岁)领取生存金10422;
第6个三年(50岁)领取生存金11580;
第7个三年(53岁)领取生存金11580。
合计:63690元,如平时不取可按年复利3.5%计息到55岁可领取:83435元。
二、特别关爱金:
祝寿金领取前(55岁前):每三年给付保险费的2%:2000元至55岁,合计:14000元,如不取可按年复利3.5%计息到55岁可领取:19112元。
三、养老金:
1.55岁返还所交保费:500000元。
2.祝寿金领取后(55岁后):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3860元,至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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