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很多产品都要求投保人的年龄在40周岁之前;具体怀孕时间上,女性怀孕28周以后所有的保险原则上都不接受承保。即便是专为孕妇开设的母婴险,也大多规定怀孕未满28周才能投保;28周以内,在提供产检报告且进行普通身体检查的情况下,只接受寿险、
养老险、意外险的投保申请,但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可能会被列入免责范围,而且在额度上有规定。
因此,专家建议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临时抱佛脚,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