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投保人在保险保障条件下追求更多的收益需求,2000年4月,中国人寿创新性推出个人分红保险产品;2009年底,中国会计准则二号解释实施后,分红保险的行业主导地位进一步确立;到2011年6月底,分红险保费收入在寿险保费收入中占比超过90%,分红险形成一险独大的局面。
与此同时,近年各种理财工具“井喷”式增长,消费者多青睐期限短、投资回报率较高的产品,在购买分红保险时,习惯将分红险当做单纯的投资工具,与银行存款以及其他理财产品收益率作比较。事实上,这种简单的比较具有片面性,有失偏颇。
一方面,分红保险的利益包括三个部分:保险保障、保证收益和红利。保险保障一般是在发生死亡、意外事故等保险责任时,保险公司赔付给保户的保险金额。保证收益是在保险期间内,按照保险合同所列明的各项生存给付金额。红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分红保险的实际经营成果形成的可分配盈余,宣告或派发给客户的部分。
“分红保险的本质是保险。分红保险产品设计的理念是满足客户获得保险保障和保证收益之外,追求更大回报的心理需求,保险保障是基础,分红是附加功能。”业内人士表示,过分强调分红收益,会让投保人忽视保险最本质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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