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二季度,保险业都要接受“大考”,很多分红险消费者分外关注各公司即将派发的《红利通知书》:分红了多少?和银行利率相比是不是亏了?有些人甚至会因为红利低于预期而退保,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业界一再呼吁:消费者一定要充分了解分红险的保障本质,理性看待其保险收益。
“分红”只是附加功能保障才是“核心”价值
分红保险提供的产品收益包括三个部分:保险保障、保证收益和红利。其中能给予消费者的“确定回报”,一是保险保障,如消费者在生、老、病、死、残等方面的保障需求,二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收益,俗称“保底收益”,目前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上限为保监会1999年确定的2.5%。在“确定回报”的基础上,保险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分配来自公司经营盈余的红利。根据监管规定,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可分配盈余的高低,受资本市场、资产规模、投资策略、责任赔付及成本开支等因素影响,每年的盈余有波动,红利也随之波动,有的年份高,有的年份低。换言之,分红险可分配盈余高,客户所得的红利便“水涨船高”,上不封顶;可分配盈余低,客户所得的红利也低,但最低为零。
其实,分红险保单红利的“不确定”也只是个相对概念红利或高或低,在极端情况下也可能没有分红,但较之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分红险保户绝不会“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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