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本合同在效力终止期间不享有红利分配。
保单权益:
保单借款、欠款扣除。
综述刘女士的保障权益
生存保险金
预期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累计可领取生存金117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90000元。
周年红利
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附加权益
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保单借款、欠款扣除。
(作者:席景春 郑州 中国人寿)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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