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交通的便利,去西藏旅游的市民越来越多,然而进藏旅游,高原反应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朱女士去年秋天去西藏旅游,买了意外险。可在西藏时高原反应严重,出现头痛呕吐等症状,被送到医院打针,并住了几天院,前后共花了4000多元医药费,回来找保险公司报销,却被告知高原反应引发的疾病不在保障范围之内。“我买意外险就是为了预防旅行途中的突发情况,在海拔达到一定高度时,气压的降低属于外来的、突然的且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完全符合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为什么不能理赔?”朱女士很不解。
对此,保险代理人陈女士介绍,意外险里的“意外”是指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突发事件,它通常以人体器官是否遭受器质性损伤为标志。而高原反应的产生是因为高原缺氧,是可预知的,并非意外。因此,因高原反应诱发其他疾病或导致死亡,属于间接因素,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在高原地区意外摔伤,各保险公司一般都给予赔付,而高原反应引起的疾病或死亡,一般不予理赔。
既然高原反应不在旅游意外险的赔偿范围之内,那有没有针对高原反应的专门保险呢?家住雄楚大道的万先生一家准备8月下旬去西藏旅游,但其父亲年纪较大,担心会有高原反应,为防万一,万先生去保险公司咨询有没有针对高原反应的保险,但问了五六家保险公司,均被告知,在武汉地区没有针对高原反应的特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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