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合同效力终止,该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28项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九十天后因疾病,经该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该公司按基该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重大疾病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予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
三、体检津贴
在被保险人60周岁至69周岁的十年,每年提供保额的2%作为体检津贴。
四、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按基该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产品特色:
一、等待期短,无生存期。
该保险计划的疾病等待期仅为90天,重疾给付无生存期限制。
二、无忧的保证费率。
无论将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增高到多少,被保险人每年缴的保险费不会增加。
三、灵活的年金选择权。
在被保险人70周岁领取满期保险金的时候,除了一次性领取之外,该公司还提供了三种年金方式:10年固定年金、20年固定年金和终身年金,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该计划的满期保险金可转化成养老年金领取。
长城金禧年金保险
投保范围:出生满30日至64周岁。
保险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止
缴费方式:趸缴、5年缴、10年缴、15年缴、20年缴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该公司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的105%或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两项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该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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