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
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养老金领取办理凭证
1、本政策实施时年满60周岁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杭州市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填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认定表》,并提供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填写《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认定表》,并提供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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