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镇江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镇江基本养老保险利率。7月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昨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我市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015年的5149元上调至今年的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据市人社局养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这次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调整仅涉及基础养老金这一部分。
镇江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年利率按7.8%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2.6%。在此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年利率按7.8%计息。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指在我国现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下,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同银行存款一样按月生息。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就是专门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单独规定的年利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目前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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