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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养老金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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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三、享受待遇时间

  2014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条件,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其养老金从2014年8月开始发放;2014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从符合退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金。

  四、参保缴费程序

  1、符合参保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能够证明其农村复原军人身份的材料(如入伍和退伍档案、士兵证、退伍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以及出具的《辽宁省1954年11月以后入伍的农村籍军队退役士兵普查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档案信息表》)到人社局社保科进行身份认定。

  2、参保人经认定身份后到养老保险分局进行缴费,并打印个人账户明细表。

  3、参保人携个人账户明细表并填写《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审核表》到人社局社保科审批,经审批后,按规定日期领取退休待遇。

  4、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经认定身份后到县养老保险分局缴费,保存好相关材料,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到人社部门进行退休审批。

  上述参保缴费时间至2015年6月30日止。

  具体咨询办理请到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地址:康平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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