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赔付比例要“高”
(1)患重疾时首次获得赔付的比例高(应该100%的保额),不要分期赔付的(二次或三次赔付),也不要身故后赔付一定比例的,身故后赔付的产品实际上增加了寿险的比例,从而削弱了重疾险的保额。
(2)增额红利也将保额增高。
3,缴费方式要“多”
健康是伴随人一生的,买重疾险主要为了准备一笔医疗基金,以备不时之需,缴费时间越长越好(但也不要超过退休年龄)。一是因为交费期长,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交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
二是因为保险公司规定,若重疾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这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交费第二年身染重疾,选择10年缴,实际保费只付了五分之一;若是20年缴,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
缴费方式多的产品,给予客户多种方便。
4,续期保障要“稳”
返还型的重疾险只要在投保时核保通过,就可保证续保,并且在经过观察期后持续有保障,而无需重新体检、无需重新核保,也就是“一次核保、终身有效”。
而有些消费型的重疾险,每五年一核保,意味着承保的风险加大,客户也许在某一个新的五年就会被拒保,导致再投保难的尴尬。
5,保费变化要“无”
返还型产品使用均衡费率,并且在一个时间段内缴费,缴费期完后仍然有保障,以保障终身型的产品居多。
而大多数消费型产品使用自然费率,前期用较少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障,但缴费压力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增长;同时缴费期限长、保障期限短,如保至70岁,则需交费至70岁,对一位老人来说70岁后可能更需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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