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缴纳找回13年的工龄
烟台民意通主持人:秦局长,能不能介绍一下此次新政出台的背景情况?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秦丰国:每个人从出生到亡故都离不开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涵盖了人的一生。这项新政,从新年以后,我们就开始论证,在论证过程中也听取了一些企业、职工、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新政规定,只要在6月30日以前,将欠交的社保费补齐,就免交滞纳金。从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企业再出现欠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我们的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到时任何企业都不可避免。
新政以前,无论是企业用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以自由者身份参保,这两种身份的人员参保都应当从参保登记之日起缴费,不存在补缴问题。这次出台新政,允许自由职业者向前补,实际上是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特别是对年龄接近退休的人员,为了达到老有所养,请大家尽快参保。对年轻人来说,也意味着找回了13年的工龄,达到15年后可以继续缴纳,视自己的能力而定。
两种情况市民可以补缴
市民代表:我2007年交了社保费,由于各种原因,找不到之前的单位了,这种情况可否重新申请挂档再续交?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李京岐:能不能找到,和这次新政没有直接联系。这次政策规定,一部分群体是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指的是城镇未参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允许从1998年开始补缴。第二种情况是以前参加过社会保险,但由于各种原因中断了,可以按照当年的比例,补缴欠费的养老保险。
在《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之前,下一步的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新的政策的发布,请及时关注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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