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及保障方式:
少儿版:投保年龄0---17周岁,交费期8年,保障期16年。
成人版(一):投保年龄18---50周岁,交费至60周岁,保障至65周岁。
成人版(二):投保年龄18---50周岁,交费至60周岁,保障至88周岁。
保险金额及费率表:
投保主险保住院津重大疾年年给总保
年龄现金额贴日额病保额付金额险费
(少儿)
0岁5580元100元/天100000元11160元5580元
14750100/天10000095004750
24180100/天10000083604180
3--173850100/天10000077003850
(成人一)
18--242680100/天10000053602680
25--293800100/天10000076003800
投保示例:
康先生30岁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泰康吉祥综合健康保险计划》,交费至60周岁,保障至65周岁,住院津贴保额100元/天,重疾保额10万元。
利益说明:
康先生所交保费:5170元/年X交费年期(30年)=共交保费(155100元)
领取方式:
1.生存至满期,可一次性领取:已交保费155100+累积红利71285=226385元。
2.满期前身故,可领取:已交保费(5170元/年)X交费期间年数,加上到那时累积的红利。
3.住院津贴:意外住院,实际住院天数X100元/天(需入住二级或以上医院)
疾病住院,(实际住院天数—3)X100元/天(需入住泰康人寿定点医院)一次住院180天;再次住院需间隔30天,总共可赔付1000天。
4.重大疾病理赔:(少儿17种重大疾病;成人32种重大疾病)90天观察期后,确诊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10万元。总共可获得4次重大疾病赔付,每次可获得10万元。(罹患同一病种除外,后一次重大疾病需与上一次重大疾病间隔90天)。合同依然有效。
5.保险费豁免:被保险人在90天观察期后,确诊重大疾病,其保单交费期内未缴的保费(5170元/年)将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代为缴纳。
6.重疾慰问金:被保险人在90天观察期后,确诊重大疾病,在交费期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还可领取与年缴保费等额的重疾慰问金(517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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