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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额年金保险产品上市月余 销售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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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变额年金保险的上市,各地部分纷纷规范年金保险产品销售。上海就发布了《关于变额年金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规范变额年金产品销售

  尽管变额年金产品试点至今已有一段时间了,但监管机构仍然担心消费者在理解上存在“误区”。为了化解这种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上海保监局在《通知》中要求,变额年金保险销售人员,除取得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应资格外,还应取得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组织的上海市保险营销员投资连结和万能保险销售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通过保险公司组织的考试,方可上岗工作。

  同时,为了应对无销售资格人员的“挂单”行为,监管部门已对变额年金保险销售人员设置了退出机制。如《通知》要求,同一销售人员被查实存在一次为他人挂单的,即取消其销售变额年金保险资格;同一销售人员被查实存在两次以上销售误导的,应取消其销售变额年金保险资格。

  此外,《通知》也对相关代理网点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同一代理网点被查实存在一次以上销售误导的,将暂停其销售变额年金保险资格一个月,限期整改,整改后被查实存在一次以上销售误导的,保险公司则不得再与其续签变额年金保险代理合同。

  此外,上海保监局《通知》还要求,取得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销售资格并拟在上海市场销售的保险公司,在正式销售前10个工作日,应向保监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拟销售的变额年金保险产品的保险合同样本、投保单样本及宣传资料样本;拟销售变额年金保险产品的渠道,如是通过保险营销员销售的,则应报告销售人员详细情况,如是通过代理机构销售的,应报告代理机构销售网点明细情况;依据风险评测制度制定并需要客户签字确认的相关材料样本等。

  记者了解到,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步步稳赢”变额年金已正式获批,将于本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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