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中年女性来说,不但宣告了一段婚姻的失败,还可能意味着自己下半生的养老暴露在了巨大的财务风险之下。为了尽可能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养老危机,中年离异女性应在三个方面做好应对准备。
中年离婚潮大举袭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在层出不穷的诱惑面前,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后无法实现当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诺言。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的离婚率已经达到了15%,并且呈逐渐上升趋势。尤其是40至49岁的中年人群的婚姻最容易发生变故,江佳丽只不过是每天都在发生的那众多离异故事中的一员。
虽然感情上的是非,外人很难定夺,但在这个年龄段离婚,对于经济上常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来说,往往都意味着将要面对严峻的财务问题。美国美林投资调查中心最近的一份调查显示,美国女性在离婚之后的生活水准会普遍下降85%,有的甚至陷于贫困境地。这是由于一方面女性的收入相对较低,,而且到了这个年纪,女性的事业和收入都很难再有突破,另一方面女性的投资理财意识和能力也较差,资产升值速度较慢,加上女性退休年龄较男性更早,但寿命一般却比男性长,这就需要更多的养老金。因此离婚对许多中年女性来说,等于是将她们下半生的养老暴露在了巨大的财务风险之下。为了尽可能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养老危机,中年离异女性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招:离婚协议要“计较”
一般来说,像江佳丽那样,离婚后配偶的赡养费、子女的抚养费采取双方协商解决的办法是最好的(协议离婚),这样的话,彼此离异后也能心平气和地面对旧日的伴侣,所谓“好聚好散”。说不定以后年纪大了,对方还能在生活上帮到自己,这也为今后顺利支付子女抚养费提供了良好的情感基础。
万一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法院来判决(诉讼离婚),那样的话,双方将不得不面对一个漫长、痛苦而且费钱的离婚过程。弄得双方撕破脸皮,筋疲力尽,既对子女身心健康也不利,抚养费收取方还可能将面对支付方故意拖欠抚养费等后续问题。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诉讼离婚都是弊大于利。
不过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婚姻法》对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都有明文规定,协议或判决一旦形成,如果一方拒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甚至可以直接从当事人的薪金中扣除。因此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应该对离婚协议“斤斤计较”,在对方实际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自己争取尽可能多的权益,从而为自己今后的养老储备“弹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一般是固定的,同时这又常常涉及很长的一个时间跨度,通货膨胀对其购买力的腐蚀就不可忽视。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该考虑把这种付费和通胀率挂钩,以免今后生活水平下降。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