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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保障需确保 退保金应婚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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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全球首款女性爱情婚姻保险”高调开卖,据介绍,这份标榜“保障婚姻爱情”的分红险自10月份销售以来,第一笔保单就卖出100万元。有人质疑其“旧酒装新瓶”,那么该款保险与普通分红险究竟有什么不同?爱情婚姻险是否真能让爱情婚姻“双保险”?

  投保人不同分配也不同

  该款年金保险条款上写明,本合同的被保险人须为女性。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庆元告诉记者,如果该份保单的投保人是女性本人的亲属或是配偶父母,则无论该女性与配偶之间婚姻关系存续与否,该份保单所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分红收益等都属于女性个人。

  如果是丈夫帮妻子购买该份保险,根据婚姻法,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保单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和各种分红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双方婚姻关系破裂,该收益也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据该保险宣传,其不仅生存金、满期金、红利等保单有效时的利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而且以后万一退保,退保现金价值权益也约定归属女性被保险人。那么该保险是否与婚姻法相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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