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二:保险建议
李先生家庭保险需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资产保全。李先生目前处于一生中的收入高峰期,应该在这一时期对现有资产进行有效保全。在所有的家庭投资方式中,分红保险是资产保全的有效工具,是一种稳妥的资金储备方式。虽然李先生拥有一定金额的银行存款,但当企业经营运作有需要时,存款很可能被用来作为周转资金。因此,李先生需要以保险这种投资工具作为资产的安全屏障。在企业发生意料之外的情况如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时,保险资金不会被冻结或拍卖,而且,保险公司还可以提供一笔保单贷款,帮助李先生摆脱可能遇到的困境。同时,购买分红保险可以参与保险公司的分红,享受保险公司专业的投资运作收益,分红收益有助于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资产贬值,筑起又一道资产安全防线。
退休准备。李先生目前事业有成、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应及早为未来漫长的退休生活做好准备,提前安排晚年生活。分红年金保险是退休金储备的有力工具,可以为李先生提供一个有效的养老金储备方案,通过合理的资金储蓄,李先生在年老时就可以定期获得养老所需资金。
健康保障。中年阶段是人生最忙碌的时候,健康变化可能会引起家庭生活质量受到影响,耗费大量的家庭积蓄。社会医疗保险只能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可以有效提供财务补偿,减少因可能的重疾导致的财务损失。李先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需要通过风险防范保障家人的生活水平。拥有重疾保障,不仅是自己的健康保障需要,更是对家庭的责任和对家人的爱心的体现。
为此,我们为李先生设计了如下保障计划(详见表1,仅供参考)。
在这样的保障搭配下,李先生的保障利益主要有以下几点。
年金:自合同生效三个月后的对应日起至59周岁,李先生每年可领取5073元。自60周岁开始至79周岁,李先生每年可领取15218元,上述年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59周岁时累积年金可达94347元,到80周岁时累积年金可达596696元。
祝寿金:李先生80周岁时可以领取祝寿金33818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重疾,最高给付10万元,附加险同终止;等待期(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约定重疾,给付“附加(A款)重大疾病保险”已交保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特定疾病,每种疾病提前给付3万元。每种疾病给付以一次为限,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以三次为限,且每次以10万元为限。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后,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额须扣除已提前给付的金额。
身价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按附加险所交保费与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与主险所交保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红利:每年可参与公司的红利分配,若不领取红利,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当然,每年的红利是非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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