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侥幸心理
不少投保人在参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后没事,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就觉得“吃亏了”、“不划算”,接着容易产生“坏事应该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保险专家表示,保险业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或者概率更小的风险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不能大意。因为侥幸心理或者因保险保障不足而在遭受损失后追悔莫及的案例数不胜数。
2、从众心理
您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容易随大流,人家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认为一旦有事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找到一种心理平衡。保险专家表示,从众心理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如家中经济收入怎样,财产价值多少,工作环境如何,身体状况怎样,加上个人对理财方式的认同等,这些情况有很大差别,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有意投保的消费者不要嫌麻烦,应该去找保险公司咨询,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设计,既符合个人要求,又能规避风险,寻求量身定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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