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1、本产品涵盖重大疾病,住院津贴,重症监护津贴,意外伤害,意外医疗。
2、投保本产品可享受人保健康提供的免费个人健康咨询。
3、本保险不办理任何形式的撤保、退保、加保、人员变更、挂失。
4、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客户收到确认函后,可登陆人保健康官方网站使用卡号密码进行自助查询或凭电子保单号拨打人保健康热线验真。人保健康客户热线:95591或4006695518
5、重大疾病观察期90天;住院/重症津贴等待期:特定疾病180天、其它疾病90天,意外伤害无等待期。本产品可续保,续保时取消观察期、等待期。
6、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限购1份。多投无效。本卡保险受益人法定。
7、首次投保或未及时续保再次投保时,被保险人健康状况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未曾患有或者未正患下列疾病:器官移植、尿毒症、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心脏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塞等)、肝硬化、慢性肝炎、癫痫、精神疾病、糖尿病、残疾、植物人状态。
(2)不存在下列任意一项:身体机能存在聋或哑,失明,脊柱、胸廓畸形,四肢、手足缺损或畸形,瘫痪;严重肥胖或消瘦;早产儿或新生儿产伤史;器官移植术后;曾经或者正在接受透析、放疗、化疗或介入治疗。
(3)未曾在两年之内因下列情况接受过住院治疗:智能障碍、多发性硬化、高血压、心脏病、白血病、贫血、血友病、脑膜炎、脑炎、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脊髓灰质炎、垂体疾病、运动神经元病、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结核病、支气管哮喘、系统性红斑狼疮、免疫缺陷病、结缔组织病、甲亢、糖尿病、艾滋病或HIV阳性、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
8、被保险人不从事军人、防暴警察、空中或海上作业、潜水或水下作业,隧道坑道或井下作业、核工业相关、高压电作业、特技演员等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及职业分类表》中规定的四类及四类以上职业。
9、购买该款产品前请务必阅读投保要求,否则由于不符合投保要求规定内容所造成的纠纷,由投保人承担。
10、续保时限:被保险人可在原卡保险期间终止日的前十五日内进行续保激活,激活时,最迟须选择原卡保险期间终止日的次日零时生效,方为有效续保;超过原卡保险期间终止日次日零时生效的视为新投保,本公司按照新投保的规则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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