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萍六年前和丈夫离婚,儿子由她带。聪明勤劳的她在上海五个家具城都租了柜面经营家具生意。三年前,49岁的她经人介绍,有了人生中的第二次婚姻。头两年,她和第二任丈夫的关系还算可以,但是最近一年中两人却争吵不断直至分居,导致两人关系恶化的直接导火索,是一年前她背着现任丈夫偷偷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却被他所觉察。
据统计,上海目前的离婚率呈现不断上升之势,而上海市民离婚后再婚的比例也比其它内地城市要高得多。但经过分析发现,再婚家庭的离婚率又比普通家庭的离婚率更高,年纪大些的再婚家庭离婚率又比其他组别的家庭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家庭财务纠纷和子女问题,子女问题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包含了财产问题。再婚者面临着心理、人际关系、家庭经济等各方面的问题和压力,特别是中老年再婚家庭中的财务问题就是这种复杂关系的综合体现,需要好好处理。婚前财产公证预防纠纷中老年再婚家庭的理财,在踏入第二次婚姻之河前就应该拉开序曲,那就是对于婚前财产的处理,以预防今后可能发生“说不清”的纠纷。由于家庭财产本身有不同的特征和属性,律师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预防纠纷的最佳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只属于一方所有。一旦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房产证、私家车辆都可以找到时间证据,因为我国对此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有价证券等也可以依靠交易记录来做出归属判断。但是很多家庭财产是无法界定所有权,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比如夫妻两人共同经营的实业,比如饭店、公司等,由于这些资产的流动性很强,事后根本无法判断婚前是多少价值,婚后又发生了多大变化。还有银行存单的问题,事后也很难处理。若一张存单一直没有变动,那是可以通过存款时间判定的,但若是婚后发生了转存等情况,那么就说不清楚了。
要让一对处于热恋正准备结婚的年轻人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大家心理上很难接受。但中老年再婚夫妻则应该有这样的理性,这个年龄段的再婚男女往往处于人生和事业的上进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结婚的同时也会把自己的财产带入婚姻生活,考虑婚前财产公证也是能够得到对方理解的。婚前财产公证有几种不同的模式,可以自己列好财产清单,一起到公证处公证;也可以请律师拟一个婚前财产协议,做一份“律师见证”。现在不少富翁再婚时都采取了请律师写见证书的模式,一来比较隐蔽不怕“露富”,二来律师见证费用比公证处公证费用低得多。
老年人再婚先做好财产处分若是年纪较大的老人“夕阳红”式再婚,则最好能事先对于身后的财产做好处分和安排,可以采用书面约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用遗嘱的形式,这样比较容易获得对方以及双方子女的理解,也避免突然去世后再婚家庭各方主体为老人的遗产分割发生纠纷。当然要注意的是,再婚老人对百年之后的财产安排,只能是对于自己有支配权部分的处分。上海奉贤区有一小业主,临终前立下遗嘱,说自己的一套房子留给现任妻子,另一套房子留给前妻所生的儿子,但暂时由现任妻子保管,等儿子结婚时再过户给他。没想到,儿子等不及父亲的安排,向继母提出要求马上过户房产。两人争执后吵到法院,结果查下来,老人准备留给儿子的房产是再婚后所买,老人只有二分之一的处分权,因此他的遗嘱部分无效,儿子只能继承该套房产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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