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保障需求分析及建议
身故保障。章小姐作为自己的唯一收入来源,又不需要对其它人负担抚养责任(对父母今后可能需要尽一定的赡养义务,但负担不会很重),现有公司为她团体投保了的身故保险金额已经有75万元,因此已经足够,自己不用再添加。
收入来源保障。在国外,一般是通过“收入保障计划”的形式,来保障失能人士的收入水准,也就说,一旦被保险人在残废、疾病或意外受伤不能继续工作以获取收入,保险公司会每周或每月给予其约定额度的保险金补偿。但在我们国内市场,类似的“收入保障保险”还比较少见。
交银康联有一款“附加长期伤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有失能收入保障功能,费率低,最高保额可达60万元。
但这两款产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都只能作为附加险形式投保。
健康险保障。章小姐比较担心自己的健康保障问题,尤其是退休后的大病保障问题,作为已经43岁的人士,这个问题的确是亟需解决的。我们看到,章小姐的公司已为其投保了5万元的重大疾病险,因此我们建议章小姐可以再自费投保15~20万元额度的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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