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这是不少在2011年7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所关心的问题。昨天,市人社局有关人士透露,日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正在进行城镇居民征缴业务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1]62号文),2011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从2011年7月起已经按月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标准为每月120元。
2011年7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需要缴费才能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据介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正在进行城镇居民征缴业务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此外,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还详细解读了灵活就业人员关于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相关问题。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享受养老待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单独只缴纳医疗保险。
按照现在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相关。灵活就业人员在计发养老金待遇时与企业职工完全一样,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与企业职工一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也与企业职工相同。根据2011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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