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郑州市失独者特别扶助金,已从每人每月100元上调到270元。未来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
措施
郑州特别扶助金涨了170元
据省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独生子女伤残达到三级以上和独生子女死亡且母亲49岁后不再生育和抱养的,分别给予夫妇每人每月80~100元的特别扶助金。
2011年,省人大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夫妻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的,在国家扶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的特别扶助金。”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计生委了解到,今年起,郑州市失独者特别扶助金已从每人每月100元上调到270元。
此外,《决定》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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