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30多岁职工每月拿出工资中的700元购买个人养老保险产品,拿出300元用于缴纳企业年金,这1000元工薪收入本应该即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可以暂时不征收,而是等到二三十年后此人开始领取这笔商业养老金或企业年金时才计算和缴纳个税。
这一情景很可能在2012年底秋天在上海出现。
近日,有知情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自2007年开始研究,已经论证了5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很有可能在今年实现“破冰之旅”。
如何补足养老金缺口
不久前,人社部启动弹性退休制度调研的表态曾引起巨大争议。不管事情真实情况如何,其背后却凸显了中国养老金存在巨大缺口的尴尬。
与此同时,虽然上海市政府已连续多年提高本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使全市2012年的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82元,排名全国各城市第三,但这个水平仍仅高于最低工资线不足千元,按上海市2011年度社平工资计算的“退休收入替代率”仅为53.4%。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替代率低于55%,养老生活就处于贫困线以下;国际公认标准,只有当替代率达到70%左右,养老状态才能算是比较理想。
随着“4-2-1”家庭模式的日趋普遍和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快,中国人的养老问题面临的挑战也日益严峻,银发浪潮席卷全球的态势下,“活得太久”成了每一个人都将面临的“幸福之烦恼”。
据前述人士透露,个人税收递延养老型保险试点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那么,它真的能填补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吗?它会给当前的中国养老困境带来哪些积极作用呢?海外的税延养老情况又如何呢?
借他山玉攻中国养老之石
所谓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由于延迟缴税,因此它可以让消费者享受到一定程度的实质性减税。
其实,在经济相对较发达的欧美国家及部分拉美国家,社会养老保障通常由三大支柱部分构成,一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二是雇主为员工准备养老的企业年金,三是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包括各种自愿性的养老计划,如个人税延账户、银行储蓄、保险等。
对于第二和第三支柱,大多数国家都有税收优惠,在这些国家养老产品的优惠通常会采用EET模式,其中最典型的个人税优养老计划则当推美国著名的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IRAs已成长为美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二大支柱,其诞生和发展顺应了美国劳动力市场变化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趋势,扩大了美国养老储蓄计划的覆盖面,降低了政府养老负担。
美国的IRAs根据美国政府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设立,其核心是:雇员可以设立个人养老储蓄账户,缴费和投资可以延期纳税,由于雇员退休时的税率等级低,因此享有延迟纳税和底税率的双重优惠。
IRAs成功提高了美国居民的储蓄水平,截至2009年底大约4610万家庭拥有IRAs,占美国家庭总数的39.3%;共持有IRAs资产规模4.1万亿美元,占美国养老金资产总规模的26.5%,是养老金体系中成长最快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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