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体缴费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申办材料:
身份证原件,《江西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江西省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3号)规定,改制后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从事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的人员,应当按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参保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通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条件:
已在省本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内
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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