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转移的办理: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3.《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4.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记录,可在所在区社保局打印或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账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账号)。另外,转保是转个人账户的缴交部分。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社会保险关系,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已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许多人在不同城市和多个时段就业参保,而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使他们在进入养老时利益受损甚至无法得到制度保障,这正是劳动者在离开一个城市时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所以说实现社保的跨地域对接是很重要的。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深圳社保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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