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人员在缴清养老保险费后,凭本人身份证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职工养老保险转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本人持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4、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参保人员在市直用人单位参保后,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5、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人缴清医疗保险费用后,凭本人身份证开具《参保凭证》
办理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办理部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
办理地点:凤凰西路183号社保大厅5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手续齐备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0550-3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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