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动员会在市人社局正式的召开。
会议透露,此次改革涉及13.5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和退休人员,惠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将逐步建立起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新型养老保险体系。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
据市人社局副局长兼市社保局局长何承红介绍,在此次改革中,国家规定改革的范围为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和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被纳入参保范围。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惠州制定出台了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意见。
“惠州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超过300万人,但全市13.5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还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据何承红介绍,此项改革将直接影响惠州市13.5万在编和退休人员,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养老金继续由原渠道发放;编制外人员按规定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会议透露,惠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将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根据改革内容,以后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待遇都不再和职务、职称、级别挂钩,而是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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