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办理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上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表》,签订《委托银行代扣农村社会保险费协议》。办理机构初审合格的,将材料复印件报区县农保中心复核。
1、复核通过的,办理机构将《上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核定表》交申请人。
2、复核未通过的,办理机构将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退还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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