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受财务危机的影响,对原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重新调整了政府、市场、个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目的是通过市场的效率来弥补政府的不足和失灵。总的发展趋势是:
第一,政府的社会保险财政给付责任减小,重点转变为保证退休人员基本需求和弱势群体的最低需求;
第二,政府从养老保障的主要提供者,转变为通过引导、规范和监管,推动市场机制运营的职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
第三,政府、市场和个人三者的养老责任逐渐趋于均衡,形成目前较为流行的多支柱养老保障模式。
在这个调整过程中,商业养老保险在不同的社会保障层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成为一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养老保险层面,商业养老保险可为社会保险提供精算技术和管理支持,提高效率,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在职业补充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能为养老金计划发起、运营、给付提供全程服务,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承担者;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可以发挥主导作用,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丰富和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下面简要介绍几个国家的例子。
(一)美国
第一支柱为社会保障计划(SocialSecurityProgram),现收现付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税,为就业人口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它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
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金计划,基金积累制,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享受税优(为EET模式)。补充养老金计划包括私人养老金(privatepension)、个人退休金账户(IndividualRetirementAccount)等等,覆盖了公务员、企业职工和自营劳动者等大多数群体。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以DB计划为主,80年代以后,DC计划迅速发展,约占养老金资产的60%,目前混合型计划发展也较快。银行、保险公司、储贷协会、信托机构、共同基金等机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为养老金计划提供受托、帐户管理和投资(三种角色可以集中于一体)等服务,劳工部、国内税务总局、证监会负责其监管。
第三支柱为个人商业保险和其他储蓄计划,缴费享受一定的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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