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新保险法实施寿险成本提高 按需购买不跟风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业内人士表示,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产品的影响比较大,主要是提高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力度,比如,新条款取消和简化了老条款中的一些责任免除事项。

  10月1日起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对保险合同订立、责任免除等内容进行了多方面的修订,不少保险公司现售的寿险产品由于不符合新法要求,开始进入停售倒计时,而销售人员以新品上市会涨价为"噱头"大力促销旧产品,制造"欲购从速"的氛围。专家建议,不要图便宜跟风购买,市民要根据自身需求选购。

  新规增加寿险成本险种换代价格看涨

  27日,记者从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几家保险公司的多款产品已经明确表示将停售或者升级换代。

  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订立、责任免除、诉讼时效等内容进行了很多方面的修订,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等内容,根据这些新要求,公司正在对长期、短期寿险大约100多种现有产品进行清理,变更产品条款,进行产品的升级改造和重新报备等。据其介绍,“旧版”保险品种销售日期将截止到9月29日11点30分,10月份正式销售调整后的保险品种。

  业内人士表示,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产品的影响比较大,主要是提高了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力度,比如,新条款取消和简化了老条款中的一些责任免除事项。“也就是说,原来保险公司可以借口不赔付的条款基本被废除了。”该人士说,因此,保险公司必须修改原有产品的相关条款,因为提高了保障力度的同时,保险公司成本增加了,比如说重大疾病险,原先保险公司可以借口投保人未事先告知,不予赔付,而现在即使投保人未告知,保险公司也必须赔付,因此保险公司开始对投保人进行体检,这就增加了成本,保险公司不得不重新设定费率,这也是造成原本畅销的产品不得不停售,由新产品替代的原因。

  ◎专家说法

  别贪便宜按需购买

  海尔纽约人寿青岛分公司张磊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市民受保险代理人涨价“忽悠”,认为旧产品比新产品更便宜,出现抢购;而有的市民则认为新《保险法》规定有利于投保人,新产品将会比旧产品保障范围扩大,持观望态度。张磊表示,两种行为都不可取,要根据自身的需求规模来考虑。单纯从价格来看,新产品确实存在涨价预期,不过,不同的保险产品没有可比性,而且购买保险产品应综合考虑身体状况、养老、子女教育、家庭理财等方方面面,而且新《保险法》明确了以往的一些模糊的规定,着重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时增加的“不可抗辩条款”等一系列内容,充分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规划购买。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