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回眸“十一五”:我国基本养老金连续6年提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部主任吴秋风日前表示,“十一五”期间是老龄事业发展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从2005年起,国家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全国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300多元。
  据介绍,为加强和规范老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批准发布了《老年人养护院建设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对城镇老龄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选址、室内外环境、功能设施等做了基本规定,为加强和规范老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优待措施相继出台

  老年人就诊、乘车、参观有优惠

  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31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这些优待政策措施主要是对老年人看病挂号、就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以及公园、旅游景点等,给予全免或半价的优待,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多实惠。

  据介绍,湖北、广东、云南、山西、深圳等地打破享受优待政策对象的户籍限制,使优待政策惠及外埠老年人。其中,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将老年人优待年龄从原来的70周岁降到60周岁,并增加了26项优待措施,实实在在地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北京、天津、上海、云南、宁夏等地陆续建立了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十一五”期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了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使老年人的维权工作有法可依。目前,全国各地共建成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6493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95734个。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介绍,“十二五”时期,我国将着力发展老龄服务体系,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老龄服务产业,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着力完善老年经济供养体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解决无收入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扩大覆盖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