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个人账户基金区别于企业年金的关键在于其强制性,可以参考企业年金制度,实行市场化的基金运营,将其做成强制年金。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制度特征决定了其可以做成强制年金。个人账户具有强制性,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由社会保险法强制实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必须按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向个人账户缴费。
个人账户具有私有性,个人账户基金属于个人所有而不属于公共所有,个人缴费与个人账户权益直接关联,其制度目标是经济效率而不是社会共济。
职工缴费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账户基金具有长期积累性,按照我国职工平均入职年龄和退休年龄计算,个人账户基金积累的时间长达三十年以上。个人账户具有全额免税性,个人按照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缴费不纳所得税。个人账户具有规模性,做实个人账户的长期政策目标是按全部个人缴费做实,政府部门不得挤占挪用,长期积累下来,规模庞大。
把个人账户基金做成强制年金,可以实行“三权分立、政府监管、信托机制、机构制衡、市场运营、多元投资”的体制。
所谓三权分立,是把个人账户基金政府的立法、监督权利与金融投资专业机构的市场运营权利及个人的所有者权利进行分离。
政府监管,指的是政府机构对于个人账户基金只是履行立法、监督、免税的职能,不介入其投资运营。实行政府与市场的分离,防范权力寻租和基金运营风险。
信托机制,是指个人账户基金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以信托法为依据,合法地将基金委托给市场金融投资专业机构进行基金管理,实行个人账户基金与受托机构财产分离,确保个人账户基金的独立和安全。
机构制衡,指的是建立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机构准入制度,设计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基金管理主体,主体之间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分工制衡。投资管理人和银行托管人分离,“管钱的不摸钱,摸钱的不管钱”。通过机构之间互相监督制衡,防范基金管理关联风险和有损个人账户基金权益的行为。
市场运营,指的是充分发挥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用成熟的金融市场手段促进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和高效率的运营管理。
多元投资,则是在目前基本成熟的金融市场条件下,扩大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范围,允许其投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共同基金、股票、保险、信托等各类适应的金融产品,通过现代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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