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责任,并往往通过赋税或者社会福利供款的形式将责任转嫁于劳动人口。因此,决定养老金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劳动人口和退休人口的比率。如果劳动人口过少,不足以应付所需供养的老年人的数目,则须作出其他养老安排。
中国目前的情况下,社会转型和经济条件这两大因素致使养老保险制度从以前的统收统支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转变。
这种转型导致的一个的结果就是国家对于个人养老生活的支持是辅助型的和提供基本的养老生活保险。
但是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要使我国的养老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必然要大力依靠个人的退休养老计划的支撑。其中,中高收入人群的退休养老计划的发展潜力尤其巨大。
根据渣打银行与复旦大学联合发布的一个调研报告称,目前大部分中等收入人群对养老缺乏了解,仅比较熟悉养老三大支柱中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因为不了解相关金融产品,导致了大量以“不作为”的方式应对自己的养老问题。
如果退休后用本应只占养老收入小比例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来支撑个人养老的全部费用,这对于大多数中等收入者而言,并不能满足其养老收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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