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海,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2陆家嘴论坛“保险市场创新与养老保障体制的完善”专题会场发言表示,税延型养老保险年内会有实质性进展。
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第三支柱”都将享有税优政策
千呼万唤始出来。上海证券报昨日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论证了五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于今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递交至财政部,从目前的沟通及反馈情况来看,于年内获批的可能性很大,且上海将是全国首个试点城市。
作为牵头方的财政部在收到方案后,将会同国税总局及人社部一同对方案进行最终论证。按照知情人士的说法,“不排除财政部等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其中,产品形式、缴费额度及缴费比例分摊等都有可能会发生变化。”
产品定位:
契约型分红与万能险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是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中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头项目,是指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在缴费期间按照统一方案免缴税款,并递延至退休领取,在领取保险金时按照一定规则再缴纳相关税款的养老保险产品。
根据上报的方案,上海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定位为:契约型,产品形式为万能型、分红型保险;税收递延模式采取“税基递延”型,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缴费限额为每月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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