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承认,“提前缴纳养老保险”确实有增加劳动者劳动年限的嫌疑,但中国有句老话,“虚谈废务,浮文妨要”,缺口存在,总要想方设法“查漏补缺”。相较而言,提前交费可能更便于试水:一方面,提前参保属于“自愿”,而弹性退休很难“自愿”下去,前者试点起来阻力更小;另一方面,相较于提前交费,延迟退休所衍生的后续问题更多,譬如个别权力恋栈、行业退休年限界定困难等。此外,从18岁提前到16岁,时间跨度不大,相对而言比之于“延后5年”的传说版本更容易让人接受一些。有专家测算,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可以使我国养老统筹基金增加40亿元、减支160亿元——那么,毫无疑问,提前缴费一年,对于缓解资金缺口与资金效率问题,显然也有着明显的积极意义。
“16岁可缴养老险”是出于“自愿参保”这一前提,与人们质疑的变相“延迟退休”根本风马牛不相及,恰恰相反,这反而更应被理解为一种利民利好的举措。政策善意遭误读的背后,折射出一些人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焦虑。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完善社保相关福利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政策制定者不妨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致力于缓解养老金缺口等一系列问题,让民众真正的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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